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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将对网络虚拟交易征收20%个人所得税

税务总局将对网络虚拟交易征收20%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批复各地方税务局,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的收入将征收个人所得税。
, W- m: I5 F5 r5 {5 {批复指出,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 H1 R7 V, s) e

2 J5 ?% u' M( k: z' q  F+ ?个人销售虚拟货币的财产原值为其收购网络虚拟货币所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税费。对于个人不能提供有关财产原值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 % z3 u/ J2 @& ~. N: P& w
北京地税局:卖虚拟货币收入税率固定为20%- R/ y. z/ D/ Z! U  w) I$ U: d* R+ |
本报讯(记者赵鹏)昨天记者致电北京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固定为20%,北京地税还将出台核定个人销售虚拟货币财产原值的相关办法。 5 X9 w0 N( J8 W8 C, C9 e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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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目前北京地税局尚未开始对个人通过网络销售虚拟货币取得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不过,该局意识到这种行为已经是一种较为常见的现象,应该对此加强管理。为了更好地执行国家税务总局这次公布的“关于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要求,北京地税局还将出台核定个人销售虚拟货币财产原值的相关操作办法。

真不知道这玩意怎么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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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之所以区别于昨天,恰恰是因为昨天的感受依然在我们心中。岁月的洗礼总能给我们留下淡淡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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